定制度、强引导、通堵点 宁夏科技成果“跑”出实验室******
刚刚过去的这个秋天,一个名叫“宁芦1号”的芦竹新品种惊艳了宁夏人——其新材料及组织培养快繁技术以220万元金额成功转让,刷新宁夏农业领域单项科技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
“宁芦1号”卖出好价钱,是宁夏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结出的硕果。
2020年5月、2021年12月,科技部等九部门、宁夏科技厅等十部门分别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分领域选择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试点。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离不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国家到宁夏,都在铆力破解科技成果“变现难”。
宁夏农林科学院固原分院买自珍研究员开展田间调查工作宁夏农林科学院供图
完善制度 推出“1234”流程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造价值。”改革推进会上,宁夏农林科学院院长刘常青的话掷地有声。
作为自治区两家试点单位之一,宁夏农林科学院在实践探索中转思路、建机制、强服务,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伊始,该院迅速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果转化处、科研处、计财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赋权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推进赋权改革试点工作。
这需要加强顶层设计。
“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省成功经验,结合院内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刘常青告诉记者。
围绕成果评价、认定、赋权流程、权属变更等重点环节,该院悉心设计了文本及配套制度,明确赋权成果类型及转化方式,在枸杞、生物农药、酿酒葡萄等领域探索建立以技术入股为主要方式的成果转化新机制。
强化激励引导的“1234”赋权流程,应运而生。
简言之,就是以一项成果完成人(团队)为主体提出赋权申请,提交院赋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院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后,在院门户网站、院机关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三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备案《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负面清单阅知承诺函》等四项文本。
举一纲而万目张,流程明确,工作开展就有了强力保障。
在紧锣密鼓推出赋权流程的同时,宁夏农林科学院研究建立了赋权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把成果转化收益的80%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让创新全过程参与者分享更多创新红利。
改革方案落地见效,需要疾风骤雨,也需要春风化雨。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的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驶上“快车道”。
2022年,宁夏农林科学院赋权转化新品种、新技术76项,合同总金额790.35万元,是历年最高金额的1.5倍;其中“宁芦1号”转让220万元,是历年最高金额的2.75倍。“双创”年度和单项历史新高,被宁夏科技厅作为典型案例报送科技部。
强化引导 试点改革风生水起
另一家试点单位宁夏大学,始终坚持赋予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最大的决定自主权,早在2017年就出台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办法(试行)》。
科研成果是否转化、转化给谁,实际工作中,宁夏大学科研人员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并允许与技术需求方进行对接洽谈。为鼓励科研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在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后,该校将转化收益的85%直接奖励给成果完成人。
此次宁夏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便是之前的“延伸版”。
该校成立了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转化与奖励办公室,大力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了全校科研成果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运营和服务全链条的工作体系;通过科技成果的收集、汇总、评估等工作开展,搭建起成果供给源与企业需求源之间的桥梁。
“我们还组建了宁夏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该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转化与奖励办公室主任张龙介绍,宁夏大学通过搭建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平台,深度对接宁夏技术市场、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等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打通了转化最后一公里。
以前不想转、不敢转,现在积极转、主动转。通过多措并举,宁夏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重大突破。
截至目前,该校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5项,累计签约转化金额1387.7万元。其中李广宇团队“化学工程与技术”双一流学科建设重要成果之一“煤及危险废物高温热转化气化系列专利”,以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形式成功转化给(北京)环球润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约总金额达1100万元,实现该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笔交易签约金额千万级突破。
诚然,高校科研队伍长期以来在成果转化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张龙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学校多数科技成果仍是实验室成果,技术成熟度不高,客观上阻碍了成果转化向纵深推进。
“另外,成果转化队伍与机构建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既懂科技创新规律,又懂市场商务实践,且懂法规制度的专业人才稀缺;企业对新技术落地积极性不高,这都打击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科技成果落地。”张龙指出。
打通堵点 利好信号持续释放
“切实松绑最关键!只有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科研经费自主支配权、组建团队用人权,他们才能心无旁骛搞研究,聚精会神钻技术。”宁夏农林科学院党组书记罗成虎一语中的。
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增强了,继而研发带动产业、产业反哺研发,形成良性循环。
12月14日,宁夏公布2021年度科技进步奖获奖名单。宁夏农林科学院获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6项,囊括所有奖项的15%。
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杨建国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表赞同:“这次我们的科技成果‘宁芦1号’以创纪录的价格进行转化,不仅表明成果受到企业认可,更是科技工作者价值的体现。”
让科研人员放开手脚谋转化,宁夏全力打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堵点,赋权改革工作井然有序铺开。
宁夏科技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推进机制,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支持改革试点的政策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我们力争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宁夏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处处长马俊理表示。
利好信号持续释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第二十一条提出要完善知识、技术、数据要素配置机制,再次明确“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科研单位改革力度,支持科研事业单位试行更灵活的岗位、薪酬等管理制度”。
在罗成虎看来,这将为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安上“加速器”。毕竟,站在改革另一端的永远都是产业发展、群众受益。(本报记者 王迎霞 通讯员 闫 璇)
各地探索服务自动驾驶交通管理新举措******
各地探索服务自动驾驶交通管理新举措
如何为“聪明的车”建设“智慧的路”
本报记者 董凡超
驾驶座上没司机,汽车也能上路行驶?或许,这就是未来的日常。随着5G通信、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演进,自动驾驶已经逐渐从蓝图走进现实。
2022年12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旨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通过地方立法回应创新驱动下产业发展诉求的做法不仅在浦东一隅。《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将自动驾驶作为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领域之一,积极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研发、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创新发展
多个部委有举措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告诉记者,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制度要在充分了解自动驾驶汽车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合理而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现行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将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划分为L0-L5级。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飞速发展,目前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阶段。除了明确分级标准外,相关部委已开展包括深化试点示范、完善政策环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在出台发展政策方面,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改委等11个部门出台《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在推进标准规范制定方面,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推动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同合作;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框架下研究智能交通标准体系;制定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编制《公路工程适应自动驾驶附属设施总体技术规范》。
在推进测试验证方面,交通运输部认定6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北京、西安、重庆、上海、泰兴、襄阳);推动测试区数据共享、结果互认,提升测试服务水平;制定《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
在推进试点示范方面,交通运输部开展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的试点;推动5G通信和北斗导航等技术的应用;在北京、上海、河北等地推进一批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试点项目。
目前,各部委正坚持“鼓励探索、包容失败、确保安全、反对垄断”的原则,在地方先行先试、产品准入试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推动我国自动驾驶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上路行驶
制度保障少不了
2021年6月23日,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决定,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一个新名词——浦东新区法规,进入公众视野。由此,上海拥有两类不同性质的地方立法,一类适用于全上海,一类专门为浦东制定,在浦东新区实施。
浦东新区法规明确,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车辆应当具备最小风险运行模式,配备处于无驾驶人状态的显示装置以及故障或事故后的警示装置,经过有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达到规定里程或时间。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路段、区域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公安、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根据道路基础条件和实际需要划定并组织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在该路段、区域及周边设置相应标识和安全提示。
山西省阳泉市作为全国首个全域开放自动驾驶的地级市,目前已开展全市200公里道路自动驾驶测试运营工作,50个交通路口路侧基础设施完成智能化改造,形成市域级车城网。2021年9月,阳泉市多个部门出台了《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管理办法》,对自动驾驶载人测试进行了支持。
重庆市永川区和湖北省武汉市均出台管理规定,允许获得资质的示范应用主体开展车内无安全员的远程测试、示范和商业运营,为开展自动驾驶业务的企业提供详细的指导和支持。
在政策支持下,中国在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均位居世界前列。各地法律、规定之于自动驾驶,态度是——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循序渐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从低风险场景到高风险场景、从简单类型到复杂类型的要求,确保安全有序、风险可控。
余凌云指出,自动驾驶真正获得普及,还需从全国立法层面为产品准入和道路准入提供统一的合法性支撑,预防和应对技术的不确定性挑战,寻求道德伦理的正当性。
“自动驾驶可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试验来积累经验,最后在国家层面形成统一立法。”余凌云认为,自动驾驶立法应当坚持创新性、前瞻性、开放性的理念,并以“渐进式”立法思路为宜。
保障安全
公安机关在行动
走进阳泉市的数字经济产业园,自动驾驶车辆不时从身边驶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为自动驾驶车辆开放了200公里的测试道路,支持其规模化测试运行。并针对区域内住宅聚集区、商业大厦等地周边人员流动性大、即停即走现象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设置了专用停车位和停车牌,进一步规范了自动驾驶车辆停车行为。
据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胡鹏飞介绍,在日常管理中,该大队打造智能网联示范区的专门勤务模式,创建了“线下巡逻与线上巡检”相结合的管控机制,以机动中队为单位,“路长”每天对辖区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巡逻,如遇自动驾驶汽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测试安全员,并对企业进行通报。同时,还制定了专门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为及时处置交通事故及安全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此外,该大队每月都会组织专人深入企业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详细检查安全员的资质及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
在北京市亦庄新城设立的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科技带来的崭新变化正在改变群众的出行体验——北京交管局联合有关科技公司开展基于自动驾驶车辆感知设备的交通事件举报应用研究,以及基于手机定位的紧急求助、信号灯绿波护航研究等联创课题研究,探索自动驾驶与交通管理的双向赋能,全面提升群众出行的安全感与科技感。
余凌云表示,自动驾驶的技术革命可能导致与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也会赋予交通管理全新的执法重点并带来了技术层面考验。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重点解决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责任认定、隐私保护与网络安全等问题。
“交通管理未来也会依托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高度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真正具有‘千里眼、顺风耳’,做到取证实时化,智能预防事故主动化。公安交管部门也应积极延展科技触角,用有效、精准同时不侵犯隐私的执法手段,护航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行稳致远。”余凌云如是说。
图为2022年12月23日,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对辖区自动驾驶车辆道路交通通行情况进行巡逻指挥。 崔凯 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